想问一问,你家中是否有特别人士,特别孩子需要照顾? 你会不会担心如果有一天自己离开了,他们的衣食住行,生活起居将会成问题?
一份遗嘱要受到法律承认就必须符合基本法定条件。如果不符合,那么遗嘱自然就没有法律效应。首先,我们先来看一看, 设立遗嘱的基本法定条件有哪些.
高达90%的国人都没有设立遗嘱,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对遗嘱事项不了解,不知道遗产其实不会自动转让与家人,觉得遗产不多,以及觉得谈及遗嘱属不吉利,应该避忌。 但在现实生活中,立遗嘱乃属于资产规划重要的一部分。所以,我们应该选择多了解,多关心,让我们一生的努力得以自由传承于我们心里所属的受益人,而不是让法律来为我们决定一切。
一般上,只要是触碰到疾病,死亡的话题,大家都会敬而远之,都会觉得不吉利而感到避忌。 你是否也有同感,觉得应该避忌谈及遗嘱呢? 还是你会觉得就是因为太少接触,一直都不是很了解什么是遗嘱,所以感到好奇呢? 更奇怪的是,如果立遗嘱是一种禁忌,为何现实生活中又会有人想为自己设立遗嘱呢? 难道设立遗嘱其实有它的功能,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好处?